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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10時,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在省政務大廳三樓新聞發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會的主題是介紹2020年吉林省跨境電商業務開展情況及海關監管新政有關情況。
吉林省政府新聞辦于2020年12月1日10時召開2020年吉林省跨境電商業務開展情況及海關監管新政解讀新聞發布會,長春海關副關長石建平出席介紹有關情況,長春海關口岸監管處副處長賀晨、長春興隆海關副關長韓淮佳、琿春海關副關長吳興志一并出席并回答記者提問。中國日報、國際在線、鳳凰衛視、吉林日報、吉林廣播電視臺、中國吉林網、北方法制報等18家媒體20名記者參會。省委宣傳部新聞發布處處長賈鵬鋒主持了本場發布會。
賈鵬鋒:
各位記者:
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年初以來,為破除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吉林省大力發展跨境電商業務,貿易規模呈爆發式增長,成為我省外貿發展新的增長點。今天我們邀請到了長春海關副關長石建平先生,他將向大家介紹我省跨境電商發展情況和相關數據,并解讀海關總署的相關扶持政策。出席今天發布會的還有長春海關口岸監管處副處長賀晨先生、長春興隆海關副關長韓淮佳先生、琿春海關副關長吳興志先生,他們將共同回答記者提問,請媒體給予充分關注。
下面,首先請石建平副關長介紹情況。
石建平:
女士們、先生們、各位記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興和大家見面,在此,感謝各新聞媒體長期以來對長春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今天,我們的發布主要有兩項內容,一是通報吉林省2020年1-10月跨境電子商務業態發展情況,二是對海關總署新出臺的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監管試點政策作進一步解讀。
一、2020年吉林省跨境電子商務開展情況
(一)基本情況。
據海關統計,2020年1-10月,吉林省跨境電商進出口總值4.43億元,同比增長399.3%,進出口總貨運量1363.2噸,同比增長12.1倍。其中,出口總值為4.4億元,同比增長424.8%,出口貨運量為1279.1噸,同比增長13.5倍,主要出口商品種類為生活用品、服裝、3C電子產品等;進口總值330萬元,同比下降33.2%,進口貨運量為84噸,同比增長424.5%,主要進口商品為俄羅斯面粉、化妝品、保健品等。
(二)長春海關采取的支持措施。
為促進吉林省跨境電商健康有序發展,我們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進省內跨境電商業務發展全面化和多元化。積極支持我省具備條件的城市申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目前長春、琿春、吉林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已分別獲國家批復,綜試區企業可享有出口商品“清單核放、匯總統計、簡化申報”的通關便利化措施。支持長春市、琿春市納入跨境電商試點城市,指導相應優惠政策平穩落地,實現網購保稅進口貨物一線進境申報時暫不驗核通關單,暫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二是積極優化跨境電商營商環境。對企業開展全流程指導,設立專崗專人跟進解決企業通關問題,“量體裁衣”定制通關方案,及時反饋解決進度。積極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材料,提高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開展電話辦、網上辦、郵寄服務,極大程度上節約了企業的時間和人力成本。進一步壓縮通關時間、開辟“綠色通道”,實行“7×24”小時預約通關制度,優化營商環境,電商清單審核實現“秒”通關。開展核對實時獲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支付相關原始數據工作,大力打擊不法企業傳輸虛假“三單”信息,督促企業簽署打擊虛假交易承諾,保障跨境電商業務健康發展。
三是優化監管手段,促進跨境電商規范發展。指導場所經營人按照快遞類監管作業場所設置規范進行整改,合理規劃跨境電商作業區域,規范場所監控攝像頭設置;全面摸底調研長春關區跨境電商業務現場監管設施情況,加強監管設施配套保障,優先為長春興隆綜保區和琿春綜保區跨境電商監管現場配置機檢CT機,且均加載海關智能審圖系統,通過對禁限物品自動報警輔助提高監管精準度,不斷提升跨境電商智能化監管水平。
四是不斷優化跨境電商監管模式。積極探索綜保區內企業開展網購保稅進口商品“保稅展示”(即O2O保稅展示),比照上海自貿區先行先試經驗,充分利用綜保區進口商品保稅功能,借助在綜保區復制推廣的“批次進出,集中申報”和“集中匯總納稅”等海關監管創新制度,實現進口商品展示交易期間先銷售后繳稅,貨物在規定時限內集中申報完稅,由此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充分貫徹落實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貨政策,暢通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渠道,對于需退運回國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商品,經海關審核為原出口商品1年內退回的,可單獨或批量復運進境,解決企業出口退貨難的后顧之憂,有效提升企業出口動力。該政策實施以來,長春海關第一時間受理并監管跨境電商一般出口退貨商品225批次,貨運量2.3噸,貨值63.5萬元。
五是拓寬物流運輸渠道。為緩解受疫情影響導致的國際航班運力不足、跨境物流成本不斷攀升的壓力,海關總署出臺支持中歐班列發展的10項措施,支持中歐班列拓展業務范圍,充分利用中歐班列運力運輸跨境電商商品、郵件、快件等。長春海關相應地制定15項細化措施加以落實,大力支持中歐班列發展和“一帶一路”建設。
二、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監管試點政策介紹
今年以來,我國跨境電商迅猛發展,已成為外貿發展新的增長點。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電子商務新業態發展,充分發揮跨境電商穩外貿保就業等積極作用,海關總署于2020年6月12日發布了《海關總署關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2020年75號公告),決定在北京等10個試點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改革。8月份,又增加上海等12個海關為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接下來,海關總署或將根據試點情況在全國全面推廣該監管模式,為方便我省企業在政策落地時充分享受政策紅利,現對該政策進行介紹。
跨境電商B2B出口是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運送至境外企業或海外倉,并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完成交易的貿易形式,包括“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兩種模式。為了便于監管,海關創新監管模式,增列“9710”和“9810”兩種監管方式代碼,分別對應兩種B2B出口模式,企業可享有配套的便利化措施。該政策的推出有效解決了長期以來跨境電商B2B方式與普通貨物難以區分的難題,解決了企業反映的跨境電商B2B出口無專門監管方式代碼、無針對性監管措施和配套政策的問題和訴求。
長春海關充分認識到開展海關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模式改革的重要意義,密切關注改革試點情況,提前做好全面推廣的前期準備,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商監管機制,強化信息化管理,學習借鑒先期試點海關先進經驗,爭取將相關政策落實、落穩、落細。
我今天發布的內容就是這些,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記者的提問。
賈鵬鋒:
下面是記者提問時間。哪位記者要提問請舉手示意。在提問前,請先介紹自己代表的媒體機構。
省電臺記者:我想問一下,如果普通消費者購買跨境電商商品,應如何下單才能符合海關監管要求?
賀晨: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說,完成一次跨境電商購物主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消費者確定所購商品是否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內。
第二,消費者提供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收件地址等。
第三,消費者保證所購商品僅限于個人自用,對于已購買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得在國內市場再次銷售。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1.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為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為26000元。
2.在計稅方式上,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海關按照國家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完稅價格為實際交易價格,包括商品零售價格、運費和保險費。
3.消費者如退貨,所退商品需在海關放行之日起45日內以原狀運抵原監管作業場所、原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相應稅款不予征收,并調整消費者個人年度交易累計金額。
吉林日報記者:目前O2O這種將線下商務與互聯網結合的模式逐漸成為消費主流,請問我省跨境電商行業是否有相關業務開展?
韓淮佳:感謝您的提問,我對這個問題進行回答。今年6月份,長春興隆進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已經完成了首票跨境電子商務O2O保稅展示業務測試。這意味著,跨境電商渠道的“下沉”初見成效,消費者可以享受到更加便捷的購物體驗,打消了海淘“看不見、摸不著”的顧慮。此前長春興隆進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的商品需要經營企業“自掏腰包”將商品從綜保區內的保稅倉庫“買”出來,放在展柜里,供顧客選購。開通跨境電商O2O保稅展示功能后,企業可以通過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無需交稅,直接把商品從區內的保稅倉庫提出擺上柜臺展示,顧客如果對商品滿意,可以線上實時下單,回家等貨。長春興隆海關為保障轄區跨境電商發展,設立專門受理窗口,開通了綠色通道,指導企業快速備案、快速上傳單證,企業直接在跨境電商O2O系統中提交申請,貨物從申報到出區用時僅需半小時,保證跨境電商貨物及時派送到消費者手中。
第1報道記者:我想問一下,如果企業想參與跨境電商業務,海關在企業注冊登記方面有哪些要求?
賀晨:參與跨境電商業務的企業主要有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物流企業和支付企業等類型。海關在企業管理方面有以下要求:
一是參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物流企業、支付企業等,應當依據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相關規定,向所在地海關辦理注冊登記;境外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委托境內代理人向該代理人所在地海關辦理注冊登記。
二是參與跨境子商務零售出口業務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物流企業等,應當向所在地海關辦理信息登記;如需辦理報關業務的,向所在地海關辦理注冊登記。
三是物流企業應獲得國家郵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直購進口模式下,物流企業應為郵政企業或者已向海關辦理代理報關登記手續的進出境快件運營人。
四是支付企業為銀行機構的,應具備銀保監會或者原銀監會頒發的《金融許可證》;支付企業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支付業務范圍應當包括“互聯網支付”。
中國吉林網記者:據了解,跨境電商出口業務量增長主要在琿春,我想問一下,琿春海關在推動跨境電商發展方面都有哪些舉措呢?
吳興志:琿春海關一直以來高度重視跨境電商發展,多措并舉為跨境電商進出口業務持續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一是促進政策落地。“9610”“1210”兩種監管模式在琿春落地,實現了跨境電商直購模式和保稅備貨模式同步運行;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便利化,琿春海關建立了退貨商品流程監控體系,解決了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的問題,推動琿春跨境電子商務實現跨越式發展。
二是提升服務水平。加快電商業務辦理速度,電商企業登記注冊、賬冊備案變更等辦理時限為5個工作日的業務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1小時就能辦結,大幅提升辦事效率,推動企業良性發展。通過實施預約通關等方式提前介入,做好風險研判,做到電商商品即來、即查、即走,在企業有需求的情況下加班加點驗放貨物,力爭做到企業零等待、包裹零積壓,大幅提升跨境電商通關效率。在人財物上對電商監管給予傾斜,增派骨干力量,通過應用CT機等非侵入式查驗提升監管效率。
三是精準幫扶企業。琿春海關多次派出業務骨干深入電商企業實地調研,現場宣講政策、答疑解惑,對企業跟蹤指導,及時為企業解決痛點、難點,“一企一策”支持電商企業發展;優化企業信用認證方式,指導企業規范申報,促進電商業務規范高效;與地方商務部門協調配合,吸引電商優質平臺企業入駐,促進電商產業集聚,擴大商品交易規模。
城市速遞記者:剛剛提到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政策具有一定的優越性,請問企業可享受哪些具體的便利化措施?
石建平:我來回答一下您的提問。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政策落地后,企業可享受以下通關便利:
一是報關全程信息化。企業通過“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網上傳輸交易訂單、海外倉訂倉單等電子信息,且全部以標準報文格式自動導入,報關單和申報清單均采用無紙化,簡化企業申報手續。
二是新增便捷申報通道。針對中小微企業出口單票價值低、單量大等實際,提供更為便捷的申報通道,傳輸的單證和申報的項目均得以精簡,進一步降低企業通關成本。
三是綜試區簡化申報。參照綜試區所在地海關開展跨境電商零售出口(9610)簡化申報的做法,在綜試區所在地海關申報符合條件的9710、9810清單,可申請按照6位HS編碼簡化申報。
四是物流和查驗便利。既適用全國通關一體化也可以采用轉關模式,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實效更強、組合更優的方式運輸貨物,還可享受優先查驗的便利。
賈鵬鋒:
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的參與!
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10時,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在省政務大廳三樓新聞發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會的主題是介紹2020年吉林省跨境電商業務開展情況及海關監管新政有關情況。